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系统“我与法治”故事征集活动的通知》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第十一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有关要求及我省2026年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部署安排,推动我校依法治校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就组织我校参加全省教育系统“我与法治”故事征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与对象
本次活动以“我与法治”为主题,聚焦在学习成长、教育教学、依法治校、工作实践中学习法律知识、宣传法治文化、践行法治精神的生动事迹。申报对象涵盖全校师生员工、校级领导以及中小学法治副校长。
二、作品组别及内容要求
申报作品分为四个组别,各组别字数及内容侧重点如下:
1.学生组(500-2000字)
侧重反映学生学习宪法法律知识的心得体会与成长感悟;参与“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法治讲座、模拟法庭、法治社会实践等活动的经历与收获;运用法治思维、法律知识维护自身或他人合法权益的真实案例;在日常生活中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故事。
2.教师组(含专任教师和普通教职工,1000-3000字)
侧重反映开展法治教育教学的创新方法、典型案例与心得体会;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融入教育教学实践的创新做法与成效;指导学生参与法治实践活动的工作案例与经验总结;将法治教育融入学科教学、班级管理、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实践探索;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学生法治素养培育者、校园法治建设推动者的故事。
3.校长组(含分管法治工作的校领导,1000-3000字)
侧重反映带领学校开展依法治校工作的实践成效;将法治理念融入学校发展规划、章程制度、管理决策与文化建设的具体案例;组织并推动“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及其他法治教育实践活动的经验总结;处理涉校纠纷、维护师生合法权益、保障校园安全稳定的典型事例;以身作则提升法治素养,引领构建具有法治精神校园生态的故事。
4.法治副校长组(1000-3000字)
侧重反映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深入支持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参与校园治理、保护学生权益的典型案例与实践经验;为师生开展法治讲座、案例教学、情景模拟等活动的生动故事;指导学校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对不良行为学生进行训诫或者矫治教育的案例与思考;参与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协助健全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置,调解纠纷、制止侵权行为的实践故事;协助学校健全校规校纪与规章制度,处理涉法涉诉案件,推动依法治校的工作实例。
三、作品形式与报送材料
1.作品体裁不限,须做到图文并茂。每篇作品需配套与故事内容相关的清晰图片2至5张(单张大小500KB以内),同时附100字以内的内容简介和1张横版封面图(横版,500KB以内)。
2.报送作品时须同步填报作者姓名、所在单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填写附件《“我与法治”故事作品推荐表》。
四、知识产权与原创性声明
1.参评作品须为2026年完成的原创作品,作者须对作品拥有完整知识产权。严禁抄袭、剽窃、模仿,不得报送AI生成作品。一经查实存在违规情形,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选送单位或学校。
2.辽宁省教育厅对本次活动全部参评作品享有发表、出版、宣传等处置权及网络出版等相关著作财产权;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各部门、各学院在组织申报时,务必向申报人传达上述知识产权规则,确保申报人知悉并同意相关授权条款。
五、校内选拔与报送安排
1.截止时间:请各部门、各学院于2026年9月22日前完成内部初选与审核,并将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m15908089655@163.com
2.学校将对各单位报送的作品进行审核优选,最终确定不超过10篇本校作品(其中学生组6篇、教师组3篇、校长组1篇)代表学校向辽宁省教育厅推荐。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部门、各学院要充分认识此次征集活动对于推动学校法治宣传教育、展示我校依法治校成果的重要意义,指定专人负责,广泛动员师生积极参与。
2.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各单位要对申报作品的政治导向、内容真实性、原创性及材料完整性进行初步审查,坚决杜绝抄袭、剽窃及AI生成作品,确保推荐作品质量优良、导向正确。
3.按时报送,加强沟通。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材料,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依法治校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翟姝影
联系电话:18604623780
电子邮箱:m15908089655@163.com
特此通知。
大连海洋大学法律事务部
2026年9月10日
附件
“我与法治”故事作品推荐表
作品名称 | 作者姓名 | 联系方式 | |
所在单位(学校) | |||
作品内容简述(100字内) | |||
所在学校(高校)推荐意见 (盖章) 年月日 |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意见 (盖章) 年月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