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简介

大连海洋大学法律事务部是学校的办事机构,依托依法治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法律事务部在校党委及分管领导的领导下,在全校构建总法律顾问负总责,专兼职法律顾问互相协同的法律服务体系。

法律事务部的工作职责是:(1)参与起草、修改和审查学校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协助学校依法依规开展办学活动;(2)为学校重大决策、办学行为、合同行为进行风险评估或提供法律论证意见,协助审查学校重大事项的相关法律文书;(3)代理学校参加诉讼、仲裁及其他相关法律事务;(4)参与处理学校的行政、民事非诉讼法律事务,参与调解涉及学校的重大纠纷及学校对外谈判;(5)学校对学生处理、处分行为的法制审核;(6)代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受理、办理学生申诉案件;(7)协助学校开展依法治校实践、培训和法律知识普及活动;(8)对学校防控校内伤害事故及各类法律纠纷提供事前合理化建议及处置预案;(9)为学校提供日常法律咨询,代拟及出具相应法律文书;(10)为学校基层部门提供法律服务;(11)其他与学校相关的法律事务。

大连海洋大学法律事务部成立以来,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院长裴兆斌教授亲自挂帅总法律顾问及法律事务部主任,主持法律事务部的各项工作。刘海廷教授、王黎黎副教授担任法律事务部副主任,曲亚囡、蔺妍、朱晓丹、相京佐、乔博、杨凯旋、刘笑晨作为成员,整合各方面的研究力量,组建了一支包含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等专家在内的10人的法律顾问服务团队,在人员、资金、软硬件条件等方面加大投入;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实施规范管理,并参照处级机构建制管理和考核。同时,法律事务部确立了几项重点工作:(1)合同及用印法制审核;(2)规范性文件审核;(3)重大决策等事项风险评估及法律意见;(4)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法制审核;(5)学生处理、处分法制审核;(6)代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受理、办理学生申诉案件;(7)代理学校诉讼、仲裁案件;(8)法律知识普及活动;(9)法律咨询。

以依法治校领导小组办公室为依托,以服务为宗旨,满足全面服务学校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的需求,大连海洋大学法律事务部将努力打造成为“定位明晰、机制健全、效能优良”的高校法律服务机构。